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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和清华美院的招生标准有何不同

发布时间:2025-05-11浏览次数:25

一、专业考试要求

| 学校 | 专业考试类型 | 考试内容 | 合格线划定方式 |

| 中央美术学院 | 校考专业 | 不同专业有不同的考试内容,如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等专业各自有对应的专业考试科目 | 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划定校考合格线 |

| 清华美院 | 校考专业 | 设计学类、美术学类、艺术史论等专业有各自的专业考试内容,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等 | 报考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的考生中,以艺术能力考试总成绩排序划定校考合格线并发放合格证,合格证发放数量不超过相应招生计划数的4倍 |

二、文化课成绩要求

| 学校 | 专业类别 | 文化课成绩要求 |

|-|-|-|

| 中央美术学院 | 部分专业 | 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省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文/理)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中国画、书法学等专业 |

| | 部分专业 | 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省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文/理)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如建筑学、美术学等专业 |

| | 部分专业 | 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省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文/理)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5%且不低于生源省市普通类专业(文/理)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如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

| 清华美院 | 设计学类 | 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理)一批线 |

| | 美术学类 | 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规定最低分数线,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80(文理科统一划线) |

| | 艺术史论 | 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史类一批线 |

三、录取原则

| 学校 | 录取原则 |

|-|-|

| 中央美术学院 | 校考专业录取时原则上只录取院校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时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任何高考加分。按考生的专业志愿和投档分择优录取,不调剂。未录取考生予以退档。校考成绩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按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录取,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时,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单科高者优先 |

| 清华美院 | 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符合标准,且符合志愿填报要求的考生,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及艺术能力考试成绩分专业择优录取。设计学类高考成绩达到我校设计学类高考文化课成绩达标线,按照艺术能力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艺术能力考试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文化素养测试成绩择优录取)。美术学类高考成绩达到我校美术学类高考文化课成绩达标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择优录取)。艺术史论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史类一批线的考生,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高考语文、数学、英语科目的分值从高至低顺序录取) |

四、其他要求

| 学校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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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美术学院 | 考生须按艺术类报名参加高考,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要求及学校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书法学专业除外) |

| 清华美院 | 报考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高考科目及满分值须与所在省文史类考生一致(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高考改革省份选考必选科目要求为历史。报考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专业的考生,高考科目不做特别要求,按照所在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执行。我校在调档时,对于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按照我校本科招生章程执行。政治思想品德考察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高校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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